財政部剛剛“加急”發文,對77家藥企開展會計信息質量專項檢查,通俗點說就是查做假賬。
5月初,康美藥業披露300億現金不見了,月中,證監會經調查坐實康美藥業做假賬,月底康美藥業承認很多賬不實、內控不規范……
財政部在文件中說,為核實醫藥企業銷售費用的真實性、合規性,對醫藥企業銷售環節開展“穿透式”監管,延申檢查關聯方企業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咨詢等機構,必要時可延伸檢查醫療機構。
財政部這次是直奔藥企的“七寸”而來,重點核查銷售費用,而且,發現問題要延申到代理商、廣告、咨詢等機構,這些常常被包括藥企在內的高費用支出企業解決發票問題的機構,甚至要查醫療機構 - 錢的去向。
稽查時間:6-7月,也就是馬上就要下去查了,8月份匯報稽查結果。
那么到底查什么呢?
檢查內容
1. 銷售費用真實性
? 銷售費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據,是否真實發生;
? 是否存在以咨詢費、會議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各類發票套取大額現金的現象;
? 是否存在從同一家單位多頻次、大量取得發票的現象,必要時應延伸檢查發票開具單位;
? 會議費列支是否真實,發票內容與會議日程、參會人員、會議地點等要素是否相符;
? 是否存在醫療機構將會議費、辦公費、設備購置費用等轉嫁醫藥企業的現象;
? 是否存在通過專家咨詢費、研發費、宣傳費等方式向醫務人員支付回扣的現象。
2. 成本真實性
? 采購原材料時,是否存在通過空轉發票等方式抬高采購成本的情況;
? 將制造費用分攤至不同藥品時,分攤系數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產成本的現象。
3. 收入的真實性
? 是否利用高開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
? 是否將高開金額在扣除增值稅后又以勞務費等形式支付給醫院等機構
? 或者用于醫院開發、系統維護、學術推廣等
4. 其他
? 購藥品數量向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銷售返點現象;
? 庫存管理、合同簽訂、銷售發貨、款項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藥品空轉現象。
檢查后的處理
? 對金額重大、性質嚴重和專業性較強的問題進行審理論證,審理意見報經部領導批準后,由財政部、監管局和財政廳(局)依照分工對被檢查單位下達處理處罰決定。
? 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問題線索,移交公安、稅務、銀保監等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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